四川办建筑企业资质需要做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0-04-22 14:06:13
企业申请资质的主要困难之一是提交申请材料。许多企业不能正确提交材料,导致资格申请失败。那么,企业在办理资质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
一、新设企业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5.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者、工程技术负责人等的任职文件和证明文件。由投资方派出;
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7、施工工程师(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
8、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
9、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有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10、办公用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11、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拥有自己的设备、厂房,企业需出具采购合同、发票;
12、市(州、地)建设局或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必须具备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技术设备等检查意见。
13、申请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格,每增加一项资格,必须增加两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附件。
三、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项目,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企业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3、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法人基本情况表》(C101表)和近三年的《建筑企业生产情况表》(C102表)和《建筑企业财务情况表》(C103表)
4.最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者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企业完成的代表性项目的合同、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价资料。
四.资格申请、资格升级和资格年检申请程序:
1、申请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一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人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向建设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所有申请材料报送建设部。其中,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施工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同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报建设部。
3.申请建筑施工总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专业承包系列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应向申请人所在地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经原初审核实后,报省建设厅审批。其中,申请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施工企业资质,应当经省级建设部门同意,报同级有关部门批准。
V.处理:的截止日期
1.申请属的特级、一级、一级资质的初审期限
本文文章地址:http://www.scxor.com/news/hy/1103.html
2020-04-22 14:06:13
企业申请资质的主要困难之一是提交申请材料。许多企业不能正确提交材料,导致资格申请失败。那么,企业在办理资质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
一、新设企业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5.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者、工程技术负责人等的任职文件和证明文件。由投资方派出;
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7、施工工程师(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
8、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
9、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有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10、办公用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11、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拥有自己的设备、厂房,企业需出具采购合同、发票;
12、市(州、地)建设局或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必须具备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技术设备等检查意见。
13、申请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格,每增加一项资格,必须增加两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附件。
三、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项目,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企业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3、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法人基本情况表》(C101表)和近三年的《建筑企业生产情况表》(C102表)和《建筑企业财务情况表》(C103表)
4.最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者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企业完成的代表性项目的合同、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价资料。
四.资格申请、资格升级和资格年检申请程序:
1、申请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一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人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向建设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所有申请材料报送建设部。其中,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施工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同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报建设部。
3.申请建筑施工总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专业承包系列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应向申请人所在地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经原初审核实后,报省建设厅审批。其中,申请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施工企业资质,应当经省级建设部门同意,报同级有关部门批准。
V.处理:的截止日期
1.申请属的特级、一级、一级资质的初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