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建筑企业资质的申请与许可须知
发布时间::2020-07-21 14:09:58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本文整理了在申请资质办理的许可部门和办理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企业申请建筑企业资质,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6.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8.按照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办理,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得作假,必须如实提交。资质证书分正本和副本,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刷,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注:有下列情形,资质许可机关会注销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资质证书作废,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企业依法终止的;
3、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4、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资质许可机会关撤销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本文文章地址:http://www.scxor.com/news/hy/2591.html
2020-07-21 14:09:58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本文整理了在申请资质办理的许可部门和办理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企业申请建筑企业资质,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6.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8.按照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办理,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得作假,必须如实提交。资质证书分正本和副本,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刷,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注:有下列情形,资质许可机关会注销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资质证书作废,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企业依法终止的;
3、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4、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资质许可机会关撤销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